致全市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
生态环境统计数据是支撑生态环境管理决策的重要基础,是制定各类污染防治规划及其防治成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山东省统一部署,济南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已于2022年11月底正式启动,至2022年12月15日基本完成名录库定库工作。下一步,将正式开展数据采集、填报及审核等工作。2022年度生态环境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性强,对数据填报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为确保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顺利开展,请务必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要做到依法依规填报
填报单位在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直报的数据是各项数据的源头,是确保数据质量的核心环节。填报人员应认真学习填报制度,了解《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排放源统计调查制度》《生态环境统计技术规范排放源统计》等有关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环境统计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若存在以上行为,将依法处理。各单位提供环境统计资料,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署或者盖章,要做到各项数据来源清晰,有支撑材料,不错填、漏填。
填报过程注意事项
(一)获取培训材料:填报前,请在以下链接下载生态环境统计培训材料并认真学习:https://www.aliyundrive.com/s/jwzdmo1FRJ8提取码:ht86。培训材料也可联系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获取。
(二)填报步骤:(1)正式填报前,准备好与生态环境统计相关的档案材料;(2)使用生态环境部门下发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114.251.10.129/htqy;(3)检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按照报表顺序逐一填报有关数据;(4)核对所填报数据准确性,无误后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5)完成数据审核后上报;(6)根据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三)时间节点:请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在全国生态环境统计系统完成数据直报工作。
(四)准备数据支撑材料:填报过程中,要记录好数据的来源依据,并将有关支撑材料(参考附表资料清单)准备充分,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电子邮箱,生态环境部门将根据档案材料进行复核。
(五)易错易漏项提醒:
1.生态环境统计直报系统中各专表必须在首页中勾选“是”后才能导入并填报。直报系统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自动匹配需填报的专表,在此基础上,若企业有其他专表需要填报,请在“基101表”中勾选“是”后导入并填报。针对未自动匹配需要填报专表的行业,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务必谨慎勾选“否”,防止漏填有关信息导致最终核算的排放量与实际情况不符。
2.污染物核算环节以排放口为单位进行,点击“核算”后,系统会自动显示基102表、基103表、基104表、基105表中填报的排放口信息,若还有其他排放口,需手动添加并进行核算,请各单位务必保证所有排放口都进行核算。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位,可以对照排污许可证中排放口信息逐一核实填报,防止漏填排放口和有关污染物。
3.填报过程中常见的错误包括:数据单位错误(仔细核对)、指标填报不完整、排放口填报不全、核算方法选用不规范、监测数据使用不规范、系数选取不规范、活动水平不合理、挥发性有机物产排量不合理、核算过程中计算错误等。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核算每一项污染物数据,防止生态环境统计数据与实际排放情况不符。
生态环境部门将一如既往地为各生态环境统计调查对象提供服务,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均设立服务热线,全力配合各单位做好生态环境统计工作。衷心感谢您对全市生态环境统计工作的支持!(济南生态环境厅)
附:济南市市级和各分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