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徐立欣)《反有组织犯罪法》2022年5月1日起实施,是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举措。为提升群众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和水平,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12日,山东济宁任城长沟司法所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反有组织犯罪法》、以案释法读本等宣传资料的方式进行。活动中,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等中心内容进行了全方位宣讲;并向过往群众讲解配套法律知识,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提醒群众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法律渠道咨询求助。本次宣传活动共解答群众咨询1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
此次宣传活动,让群众了解到有组织犯罪的恶劣性质和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性,提高群众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知晓率,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善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积极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斗争,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司法局长沟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