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董磊 刘云)近日,新疆自治区林草局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拟将22项自治区级林业草原权责事项委托地级林草主管部门实施。
为切实做好交接工作,确保调整权责事项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阿克苏地区林草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由大厅窗口牵头,制定工作方案,指导相关科室积极同自治区进行沟通对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大厅窗口、局属各科室的职责分工,制定了《权责事项委托实施清单》、《权责事项委托实施协议》、《权责清单事项委托工作监管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为顺利承接自治区下放权责事项奠定扎实的基础。(新疆阿克苏地区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