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思浩 张永伟)11月11日上午,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在济宁市梁山县正式揭牌成立。这个设在黄河岸边的巡回法庭,将通过定时、定点到沿黄河乡镇村居巡回办案的方式,让黄河滩区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法院就在家门口”,打通黄河滩区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
上午10:00,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涛和东平湖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牛永生一起为“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揭牌,梁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宇帆,梁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士强,以及梁山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东平湖管理局梁山黄河河务局、以及大路口乡等沿黄河乡镇主要负责人一起在现场见证了这一温暖百姓人心的时刻。
“黄河在梁山县境内流域跨度20多公里,有的案发地距离法院较远,当事人应诉不便,在没有固定审判点的情况下,审判工作缺乏设施保障,巡回审判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影响了审判工作的开展。把巡回法庭建在黄河边上,建在离案发现场、离案情最近的地方,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更好地发挥以案释法作用。“周涛表示,设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旨在让法官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同时也便于让群众在典型案例的裁判过程中,接受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水平和保护黄河生态的意识。
据了解,梁山县是济宁市所辖县市区中唯一沿黄河县。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济宁市中院、梁山县法院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在梁山县距离黄河最近的大路口法庭成立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是济宁市、梁山县两级法院探索创新环境资源审判机制的一次创新,旨在通过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协作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及时查处区域河道内水事违法行为,依法快速处理破坏黄河河道生态环境案件,保护黄河流生态环境,为济宁市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服务保护黄河生态加油助力。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责任,加大环境资源审判力度,积极推进环境资源审判行政、刑事、民事案件’三合一’新机制,加强黄河流域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的有效衔接,建立人民法院与黄河河务部门协作、配合、联动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障机制。”梁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华新表示,环境资源黄河巡回法庭将与多部门联动,在黄河及东平湖工程保护、生态保护、资源保护和文化保护等方面形成合力,对涉黄河流域案件快立、快审、快判、快执,努力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生态环保河。(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