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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生态“底色”描绘发展“绿色”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金薇)2021年7月30日,吉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26日设立为“吉林生态日”。今年是首届“吉林生态日”,围绕“呵护自然、绿色发展”这一主题展开,目的在于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营造绿色健康的环境。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开展“吉林生态日”宣传活动,提高辖区群众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关爱野生动物的生态意识。
 
  活动中,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悬挂“呵护生态资源 护航绿色发展”、“守护敦化绿水青山 构建生态大美吉林”的标语,向辖区群众发放相关法律宣传资料,为群众答疑解惑,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告知群众破坏环境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拓宽了法治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让保护自然理念深入人心。
 
  维护好自然生态环境,是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敦化林区基层法院辖区内森林资源丰富,形成了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村相依的完善、稳定生态系统。
 
  近年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在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的同时,综合运用预防、打击、修复等多种措施,强力构建司法屏障,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7年,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环境资源司法新期待,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在辖区内设立大石头、黄泥河两个巡回审判点,开展巡回审判,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的司法服务,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2020年,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与辖区林业企业共建微信普法答疑群,解答企业疑问,加强新法宣传,提供司法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
 
  下一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发挥司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强和改善生态环境治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维护群众生态环境权益;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既注重环境法律责任的追究,更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