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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火不是小孩才会犯的错误吗?莫在田间地头焚烧秸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洪成)小品《捐助》中王小利有一句经典台词,“他这人,就好比哪吒、三毛、金刚葫芦娃!”“大人谁能干出这事来。”每每看到焚烧秸秆的现象小编总是能想起这个话。乡村宣传车上不断播放着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口号,但还是有一些“小孩”偷偷玩火!
 
  又是一年丰收的季节,秋收已经接近尾声,农民朋友一年的辛苦就为等待此刻尽享收获的喜悦。可就在此时,偏偏被缕缕秸秆焚烧的烟雾破坏丰收的美景。
 
  焚烧秸秆危害多,常常在新闻报道里看到这样的题目:“包头一村民因露天焚烧秸秆被处罚”、“男子燃烧玉米秸秆引发火灾被行政拘留10日”、“警醒!一女子因焚烧秸秆引发林地火灾被判刑”等。焚烧秸秆不仅污染环境,而且易引起火灾。大火无情,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焚烧秸秆引火灾,给人们的人身、财产带来危险,构成失火罪的将依法判处刑罚。
 
  下面我们走进两个因焚烧秸秆造成火灾的失火罪典型案例:
 
  案例一:
 
  被告人郭某、毛某焚烧玉米杆,在未确定火堆是否燃尽
 
  的情况下,自认为火已经熄灭,便离开现场。后因风势较大,导致未烧尽的玉米杆复燃,引燃附近草垛,进而火势蔓延至附近村庄,造成直接财产损失495万余元,导致一人死亡。被告人郭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被告人毛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案例二:被告人刚某在自家玉米地内焚烧秸秆,由于看管不严,引起林地火灾,过火林地总面积2.93公顷(43.9亩)。双方达成谅解协议,对失火林地进行一定数量的补植。被告人刚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俗话说:“物要防烂,火要防患”。焚烧秸秆引发的火灾屡见不鲜,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要提升防火意识,切勿以身试法,让防火警钟长鸣。(吉林省通化市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