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征得劳动者同意,换言之,劳动者有拒绝加班的权利。但是,根据有关规定,有下列特殊情形和紧急任务之一的,劳动者不得拒绝加班。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四)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马衍秀 闫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