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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围观员工受伤属于工伤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锦)工作期间,钟某因好奇到隔壁车间围观卸货,同事提醒钟某围观距离远点,但其没在意,被倒下的货物砸伤且伤势严重。
 
  钟某认为自己是上班时间内在单位受的伤,应该可以获得工伤保险的待遇赔偿。而社会行政部门则回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是,钟某受伤虽然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中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但受伤却不是工作原因导致的,也不是履行工作职责,或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造成的,不应当认定为工伤,钟某无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赔偿,需要自己承担事故责任。
 
  如果我们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受伤,要记得及时进行工伤认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平时多关注自身已有保险保障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这样申请理赔金的时候才能做到心中有数,避免一场空。 (山东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