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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龙洋:探索“新八级工”制度 推进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再上新台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落实“新八级工”制度,是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发展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一项维护产业工人既得利益的好政策。推进“新八级工”制度,是推进技能人才培养改革的重要措施。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开始实行“八级工”制度,从一级到八级分为8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技术水平、岗位职责和收入待遇。改革开放后,“老八级工”逐渐被简化为初、中、高三级,后又增加了技师、高级技师两级,这就是“五级”技能等级评价体系。2022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出台相关规定,在“五级”技能等级基础上,往下补设学徒工,往上增设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延伸和发展为新“八级工”制度,并建立与之相匹配的岗位绩效工资制。
  
  “新八级工”制度将原有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从五级延伸为八级,向上增加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向下增设学徒工,形成由学徒工、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构成的“新八级”职业技能等级序列。
  
  在加快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方面,用人单位要重点抓好多项工作,包括:加快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健全“新八级工”相关制度体系,包括细化本单位“新八级工”的评价标准,健全聘期管理、考核制度、退出机制及薪酬待遇制度﹔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广泛自主开展从初级工至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有序实施特级技师评聘﹔有序实施首席技师评聘﹔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管理﹔加强高技能领军人才服务。(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相龙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