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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英娜:完善双层经营体制,激活共同富裕资源合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英娜)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实现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然而,共同富裕的推动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最大的短板和难点都在农村。因此,解决好“三农”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特别是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真正让农民富起来,成为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道路。”我国农村现行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属性:首先是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其次是农业经营主体以家庭为基本单位,最后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在新的征程中,要实现共同富裕,就必须振兴乡村。在此过程中,必须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一根本,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为农户提供更多集体组织服务功能,完善创新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这些措施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提供了现实方案。
 
  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在当前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过程中已逐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机制体制,为了激活共同富裕资源合力,我们需要完善双层经营体制。这个体制最初的设计就是将分散经营和统一经营相结合,让两者互相补充。然而,在推进农村改革的过程中,一些决策者缺乏对中央顶层设计的正确认识,导致部分地区的农村改革出现了偏向性错误。这些错误导致了双层经营体制的形变,注重分而忽视统的功能。这样做忽略了统一经营,也就忽略了家庭承包制的灵魂和核心,失去了它与传统小农经济最大的区别。因此,发展统一经营是不断创新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也是有效发挥农村本土特色资源优势,推动本地资源与外部市场、技术、资本等资源无缝衔接、有机整合,高质高效推进共同富裕进程的必然选择。早在三十年前,习近平同志在调研、指导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发现了这个问题。他指出,在有关脱贫致富的宏观决策中,没有把发展集体经济实力摆到应有的位置。特别是一些农村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时,没有很好地理解统一经营和‘归大堆’的区别,放松了‘统’这一方面,需要统的没有统起来,不该分的却分了,其结果是原有的‘大一统’变成了‘分光吃净’,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有些地方,合作化以来积累起来的集体经济实力的绝大部分化为乌有,幸存下来的集体经济实力也失去发展的基础与动力。这些问题至今仍然存在,有关决策部门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围绕双层经营体制采取的农村改革举措仍然是把“分”进行到底,而对于完善和加强“统”的功能,既看不到短期举措,也缺乏长远见效的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视察安徽小岗村时指出,农村改革的主线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而在处理这个关系时,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最佳的处理方式。因此,我们需要加强对双层经营体制的理解和认识,推动农村改革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激活共同富裕资源合力,实现农村的繁荣和发展。
 
  为了保障农村改革的大原则和底线,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这一要求的核心是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制长久不变,确保集体土地由农户承包经营长久不变,并且集体向农户提供统一经营服务长久不变。如果农户将“长久不变”理解为土地私人所有,那么土地撂荒集体也无权干涉,这将是对农村改革的颠覆性错误。因此,巩固和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挥“统”的功能,应该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党的领导下,走群众路线,由干部群众民主讨论决定本村集体土地如何利用,集体资产如何利用的问题。这种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我国农村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营体制”,它能够促进共同富裕,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中共中江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