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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贵兰:让非物质文化“长生不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每个民族因不同的历史、地理等原因,形成了具有各自鲜明特色的民族习俗,组成别具一格和绚丽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些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充满各民族的生存智慧、开发创造和审美情调,它们是先民世代传承至今的生活方式的总汇,是地方丰富多彩底蕴深厚的优秀传统文化的展现。针对逐渐消失的文化提出以下保护建议,
 
  一、文化传承
 
  对于少数民族同民族较为聚集地区,应鼓励当地学校充分利用当地优势,优先录取同民族教师并开展双语教学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走进校园活动、定时组织当地文化馆或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走进城市、村庄,进行表演、宣传本民族文化,增加民族自信与知名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艺人、传承人在精神和物质上得到鼓励。并为他们创造和提供外出学习交流、展示展演的平台,扩大非遗项目对外的知名度及影响力,让他们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宣传,以增强他们自觉继承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责任感和荣誉感,传播正确价值观。
 
  二、文化经济性发展
 
  充分利用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能在促进当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等方面做出积极贡献,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有效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并鼓励当地抛开网络工艺品把当地特色手工艺品、民族表演进入当地的旅游景点展现,使游客流连忘返,在有了非物质文化的支撑,景点才会演变成为文化名胜,非物质文化遗产也能为旅游的景点增添魅力,为人们增添了知识和乐趣,同时,针对商业手工价格控制在合理价格范围之内,能够达到群众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增收致富的目的。(作者:贵州省从江县 廖贵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