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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金贵:发挥新媒体优势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进一步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随着互联网技术不断成熟和发展,各类新媒体已经成功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一定意义上占领了舆论阵地的制高点,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获取信息、相互交流、表达诉求的重要渠道,同时也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阵地。
 
  一要充分利用新媒体特点,不断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的吸引力。长期以来,由于受制于宣传手段和方式的单一性,广大群众尤其是年轻人群,普遍感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形式不新、内容枯燥、缺乏吸引力。而新媒体的出现为改变这个现状提供了一个难得的机遇和解决方案。与常规方式相比,新媒体具有良好的可视性、互动性、包容性和便携性,虽然部分年纪偏大的人群在掌握新媒体的使用时会存在短时困难,但经过简单培训即可完全掌握。同时,新媒体的使用者绝大部分是年轻人,他们思想活跃,易于接受新生事物。因此,在坚持抓好常规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好新媒体特性,大力拓展具有新媒体特色的宣传教育手段,不断扩大新媒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工作的吸引力。
 
  二要充分运用新媒体传播方式和手段,不断有效拓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阵地。经过多年努力,各级纪检部门开通了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信息。同时还开通了网络举报平台,全方位收集社情民意。这些新媒体手段的有效应用,不仅拓宽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信息来源,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党风廉政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实践表明,新媒体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有效应用,极大丰富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手段、拓宽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覆盖面,增加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着力点,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了强力支撑。
 
  三要加强对新媒体的引导,不断壮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力量。近年来查处的很多腐败案件表明,部分案件线索来源于网络举报、自媒体曝光、直播平台报料等方式。事实有力证明了新媒体是反映社情民意、举报投诉问题的一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加大新媒体的推广力度,探索实施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各类新媒体从业人士和受众,投身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之中,不断壮大舆论监督队伍。同时,要加强对新媒体的引导,避免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其散布传播政治谣言或攻击中伤他人,以达到其不可告人之目的,维扩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可一蹴而就。各类新媒体的出现为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手段和武器,只要充分合理有效利用好新媒体,就能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不断取得新的胜利。(作者:贵州省六盘水市文物局 朱金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