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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代林:“关键少数”很“关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依法治国,关键在人。习近平总书记亲授“法治课”,明确了为官尺度,进一步拧紧了“治吏”的法治螺丝。笔者认为,“关键少数”是依法治国的“牛鼻子”,是法治中国的推进者和领导者。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做好“关键少数”才是关键。
 
  做好“关键少数”,对法治充满敬畏与崇敬。康德曾说,“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没有任何人能够凌驾在法律之上,更没有任何人能够在法律面前指手画脚。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始终尊重法律,敬畏法律,坚决对践踏法律的行为说不,用法治思维规范自己的行为、塑造自己的灵魂。只有将遵纪守法植根为内心的自觉行动,才能做好依法治国这一巨大命题中的“题眼”,才能做好“关键少数”,才能在“法治大考”中做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做好“关键少数”,当好遵法、守法模范。在依法治国有条不紊推进的过程中,多多少少会出现不一样的“声音”,有的干部目无法纪、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仅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也破坏了正常的政治生态。对于这种“关键少数”中的败类,要以刮骨疗毒的姿态强力祛除。领导干部更要以此为戒,做遵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起好带头示范作用,以实际行动树立一面旗帜,以思想意识竖起一道精神城墙。始终做到不身处于法治之外想问题、做事情,以法律为圆心,以法律为杠杆,将内心的法律意识外化为遵法守纪的实际行动。
 
  抓关键少数需要他律更要自律。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要切实担负起“榜样”的责任,要做廉洁自律的“领头羊”。在这个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往往利益最大化,要保持“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脚”需要很好的定力,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与时俱进的正确认识自我,不断加强自身道德品质修养,时时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真正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不做有损国家与人民利益的事情,真正为人民群众服好务。
 
  古语有云:“善禁者,先禁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反腐倡廉以来,党和政府大力抓党员干部自身建设,严打“老虎”,不放过“苍蝇”。笔者认为,“抓关键少数”不是一时的,是需要常抓不懈的常态工作。“关键少数”在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他律”之下,更应该加大自身建设,持之以恒的“自律”。做好“关键少数”是领导干部的责任与义务,履行好自己肩负的使命,才能为依法治国贡献更大的力量。若想法治中国遍地开花早结硕果,做好“关键少数”永远是关键的关键。(作者:四川省中江县 胡代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