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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波:突出“六个监督发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监督”这个词语使用频率高达120次,“脱贫”这词语使用频率13次。“监督”贯穿于工作报告通篇特别是各项工作任务当中,充分体现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的第一职责“监督”的高度契合。
 
  全会把把监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作了明确要求: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脱贫是全面小康的重中之重,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认识肩负的职责使命,坚持问题导向,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进行盘点梳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根据不同领域和地域特点深化拓展,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引导群众有序参与,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笔者认为,要把监督抓到底抓到位,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县乡一线纪委须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监督工作:
 
  第一,在民生案件查办监督上持续发力,严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把查处脱贫攻坚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案件作为监督执纪问责主要方向,县、镇(街道)两级统筹强力推进,大力惩治“蝇贪”“村霸”,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第二,在专项督战监督上持续发力,压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以机动督查与常态化督查为主要方式,围绕干部作风、到岗到位、履职情况等开展督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对象识别、扶贫项目实施不精准,扶贫干部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等问题及时进行分类处置,强化追责问责,以问责倒逼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
 
  第三,在专项监察监督上持续发力,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根据省、州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脱贫攻坚实际实际,在扶贫领域选择好年度专项监察项目,按照“见人、见项目、见资金”要求专项监察,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第四,在常态化“访重助”监督上持续发力,压实干部工作作风。把常态化“访重助”与督战脱贫攻坚有机结合起来,班子成员带头,各纪检监察组、内设机构、镇(街道)纪委参与,走访村(居)全覆盖,采取明察与暗访、跟踪督查、随机走访与定点走接访、个别交谈与集体座谈的等方式,着力发现“五人小组”、前沿工作组等扶贫干部到岗不到位、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问题,着力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以及黑恶势力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问题。
 
  第五,在“数据铁笼”监督上持续发力,精准有效发现问题。紧盯重点人、重点岗位和重点领域,运用好省扶贫民生领域监督系统、智慧金州等大数据平台实施监督。运用“智慧金州”平台,核实精准比对和低保比对异常数据信息,适时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在扫黑除恶监督上持续发力,全力护航脱贫攻坚。继续贯彻落实省、州纪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加大查处,开展线索排查和问题处置,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相结合,重点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作者:贵州省安龙县纪委 杨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