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社部印发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规定》要求对于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视情节轻重,由相关部门给予相应处分。(《新华网》11月7日)
“萝卜招聘”一词是比喻一些有权有势者为关系户“量身定制”招聘条件或者职位,来达到让关系户成功应聘的目的。当前由于公务员“逢进必考”被执行得比较到位,事业单位在政策相对较为宽松的情况下,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部分有权有势者安排子女和亲属的“后花园”。
“萝卜招聘”丑闻接二连三地被爆出来,不仅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损害了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更是打破了公平的底线损害了参考人的利益。现在《规定》明确指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或者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应当对违规违纪的人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规定》的出台是对“萝卜招聘”“因人画像”等现象说“不”,这是积极的善政,值得为其点赞。
首先是防种“萝卜”。要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严明纪律,对组工人事干部及公务员招聘中涉及的人员进行岗位廉洁教育,为主管、负责招聘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打下预防针。要严格依照公务员法和招聘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合理申报招聘职位,并通过单位初审、所在地区组织人事部门把关、公务员主管单位决定等程序加强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增加或减少职位招聘报考条件。
其次是识别“萝卜”。要建立健全公务员招聘全程监督机制,从申报职位的条件设定,到公告发布,到资格审查,到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到录用,每一环节都要引入监督机制,构建纪检部门派员全程监督,组织人事干部跟踪追进,广泛发动党员干部群众、媒体参与等全方位监督体系。同时,要畅通投诉、举报等渠道,落实专人负责,加大处理、反馈力度,做到有诉必应、有报必查。如此,在严密的监督网之下,在无数只眼睛的盯视之中,最大限度地促使“萝卜”现形,确保公务员招聘环境风清气正。
最后是惩戒“萝卜”及涉案人员。对于“萝卜招聘”案件,要健全完善“快、严、公开”的反应处理机制。对于公务员招聘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疑、蛛丝马迹,都要高度重视,及时介入,迅速调查,从快处理,不忽视、不回避、不推搪。对于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在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按照规定及时处理。对于涉案领导干部,无论人数多少、职务高低,动真格、出硬手,一网打尽,严惩不贷,公开透明,且及时公布案情及其处理结果,拔出萝卜一定要带出泥。
古语云:“公则声明”。希望每个招聘单位都能公正,不偏私地想问题、办事情,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维护好考录工作的公平;希望每个招聘单位都能执行好《规定》,确保每一位考生都能享有与祖国和时代共同进步的机会,让人人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让每个人的梦想都能在阳光下绽放。(作者:资阳市雁江区统计局 田尤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