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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延端: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今年以来,甘肃省酒泉市细化实化“3783”主体责任体系和“866”衡量检验标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截至9月底,共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20件,问责领导干部32人,其中通报10人、诫勉15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2人、纪律处分12人。(10月13日《甘肃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强调,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中央对此三令五申,决不是言之不预、不教而诛。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酒泉市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充分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当地党委和纪委贯彻执行落实“两个责任”的坚定决心。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两个责任”,就是党中央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新标准、新要求——不仅自己要干净,同僚和下属也要干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今年7月8日起施行后,标志着中央对落实责任“落地生根”,曾经敷衍了事、胡乱问责的现状已经成为“过去时”,不论是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还是其他班子成员,只要有权不履职、有责不担当都要被问责。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尽管《条例》对各级各部门“一把手”具有严厉的约束力,对纪委官员的权力也是有效的监督,但对于个别习惯于阳奉阴违的领导干部而言,未必能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因此,严格贯彻执行《条例》,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者严肃问责,就非常必要。作为地方党委和纪检部门,要将《条例》抓实抓到底,以铁的信心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切实将问责落实到位。
 
  只有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才能充分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的强烈信号,使问责成为常态、形成声势、保持震慑,从而推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事实上,甘肃省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利器,先后对一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典型问题严肃问责,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仅2015年,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对落实“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问责就达269起432人。
 
  今年10月12日上午,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在天水市武山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天水市、武山县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时强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做好政治过硬的明白人、敢抓敢管的真善人、基层群众的贴心人和言行一致的带头人等“四种人”。(作者:四川省什邡市水务局 易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