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30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受贿案,对被告人王敏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对王敏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据此,王敏被“带病提拔”的历史长达22年。记者注意到,在官方公开报道中,超过20年“带病提拔”史的案例极为少见。(10月9日《大众网》)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不幸被贪腐拉下了马,但更不幸的是他有长达22年的贪腐历程。早在1992年,王敏就已经犯下了腐化堕落的错误,但他边腐败边升迁,而且是高歌猛进,不可否认的是王敏属于“带病提拔”的“先进”典型代表。
贪腐长达22年,“历史”可谓辉煌,贪腐的手段隐蔽得相当好。王敏平时的工作确实做得相当不错,不然也不会升任省委常委、济南市委书记的高位。他看似廉洁自律,实则贪腐成性不可自拔。在从政的道路上,他一边伪装自己的形象,一边大肆受贿,终究造就了贪官,当初就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也不至于落到如此地步。
贪腐22年,当地组织纪检部门该反思。一个在贪腐道路上顺利走过至少22年的干部,考察、监督等程序成为一纸空文。假如相关部门坚守自己的原则,严格选拨纪律,王敏就不会在贪腐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直至被法律严惩。
王敏的贪腐路,值得领导干部们警醒,勿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手中的权力卷入贪腐的漩涡,否则是自毁前途。王敏的落马,相关部门难逃其咎,只有做到时时敲打有“贪腐”欲望的干部,才会促使其廉洁从政。(作者:四川省古蔺县 胡喜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