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知人知面不知心、画人画皮难画骨”。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意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对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出具体规定,是做好新时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遵循。《意见》的制定实施,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把好选人用人关,大力培养、大胆使用忠诚干净担当、谋改革促发展实绩突出的干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强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防止干部“带病提拔”作为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重要内容,体现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敢于负责。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少数”,坚持人选标准,严格履行程序,切实做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要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保护作风过硬、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贯彻《意见》不力的,严肃问责追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党组)领导下,准确领会《意见》的精神实质,正确把握政策界限,切实履职尽责,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工作合力,把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在地方领导班子换届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意见》规定,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笔者认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既是干部群众的强烈呼声,也是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努力破解的干部工作难题之一。作为近些年来这一方面工作的经验总结,这次出台的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体现了科学性和操作性的统一,是一个符合实践需要、符合工作规律、符合基层期盼的好文件,有助于将干部“带病提拔”控制在最低限度。
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治本之策是要在深入抓好已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贯彻落实的同时,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关键是狠抓落实,强化执行力。把科学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切实贯彻到干部考察考核的具体实践中去,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选拔提名、考核、监督的机制,扩大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扩大选人识人的视野,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提拔起来。制度的生命力在落实,落实的生命力在精准。意见提出了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具体举措,每一条都直指“带病提拔”的“病灶”。准确把握这些措施的意义、目的和内涵,以及相互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将这些措施全面理解好、精准落实好,真正让“带病提拔”药到病除。(作者:贵州玉屏县文联 杨卿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