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用“心”办案 用“情”为民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观点 > » 正文

萝小黑:领导干部该不该做“网红”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领导干部该不该做“网红”? 中共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忠明确表示:要!近期,李鸿忠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发表致网民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我们将带着为民意识上网,成为群众信赖的‘网红’。通过我们工作方式的‘互联网+’,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我们将带着情感意识上网,用真诚赢得网民的点赞。”(9月4日《搜狐新闻》)
 
  “网红”指在现实或者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民关注从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为自身的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以及看客等心理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网络世界的追捧,成为“网络红人”,受到平民们的追捧。
 
  不知从何时起,“网红”闯入大众生活,各类“网红”铺天盖地,“网红”现象成为公共话题。 中国有多少“网红”?《2016中国网红经济白皮书》一项调查统计显示,“网红”人数目前已超过100万,八成以上是女性,清一色的锥子脸、高鼻梁、尖下巴。这类“网红” 一般汲汲于名气变现,多多少少带点低俗,有些贬义。当然,我们也不乏“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教师”张丽莉,“布鞋院士” 李小文,“洪荒少女”傅园慧等这样散发着正能量的“网红”, 他们向社会提供了美好的人性和真善美,我们需要并相信这种美好。追求美好、舒展美好,每个人都能感受到明亮和温暖,我们这个社会才能更有希望。巴尔扎克说过,一个能思想的人,才真是一个力量无边的人。这样的网红,每发现一个,都犹如泥石流中的一股清流,让人们心情舒畅。
 
  李鸿忠要做的“网红”,跟以上这些又有不同。作为领导干部,成为“网红”,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是代表了党和政府的网络形象。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获取信息、开展交流、表达思想、反映诉求、参政议政的重要渠道。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我们党力量和智慧的源泉。群众在哪里,我们的工作就应该延伸到哪里。把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尊重、关心、了解、汇集网络民意,当作党员干部工作的一种常态、一种方法、一种能力。通过新的工作方式,最大程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多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在这种交融的过程中,用真诚的情感赢得网民们的点赞,用高质量的服务“红起来”。李鸿忠要做的,正是这样的服务型“网红”。对这样的领导干部“网红”,我们希望,越多越好。(作者:四川省江油市 萝小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