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晓丹)保护运用好红色资源,需要用法治来护航。面对全市丰富的红色资源,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如何回应保护和传承的课题?
1月13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专题新闻发布会,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介绍立法相关工作。会上,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仲圣介绍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法治路径。
2020年,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创新性开展革命旧址、遗址、遗迹、实物、纪念设施等物质资源和精神资源的全面保护传承,引领推动红色基因传承发展。
省人大常委会对沂蒙精神传承弘扬工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到临沂调研指导,推动将沂蒙精神立法纳入省级立法计划。在《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制定过程中,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作为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和草案起草组成员,全程深度参与、积极配合工作,将实践中的有效经验和迫切需求,充分反映和融入到省级立法的顶层设计中。
2025年5月22日,《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对于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凝聚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的强大精神力量,具有重要的首创意义和示范作用。对于临沂,条例的制定出台更具特殊意义。
为确保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在临沂落地生根,2025年10月,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的决定》,明确要求加快配套制度供给,推进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宣传教育创新、文旅深度融合等领域立法,构建上下贯通、协同高效的法治实施格局,夯实传承弘扬制度根基。
徐仲圣表示,在上述系统性立法工作的保障和推动下,传承弘扬沂蒙精神在临沂呈现出崭新局面:保护水平全面提升,革命旧址修缮有序、利用有效;形式多样的宣讲活动深入基层,主题教育融入日常;红色文旅品牌效应凸显,精神财富有效转化为发展动能;尊崇、学习、践行沂蒙精神蔚然成风,先进典型不断涌现。
据悉,近年来,临沂深耕沂蒙精神传承与弘扬,成果丰硕。编辑出版《沂蒙精神故事读本》《沂蒙红色文化读本》等“沂蒙精神系列丛书”,加强沂蒙精神宣传教育;推出宣传片《新沂蒙》、纪录片《红色沂蒙》、音乐剧《青春之城》等系列文艺精品,提升临沂红色文化阵地知名度;广泛开展“沂蒙精神代代传”主题宣讲,先后走进全国70余家高校、军营、机关,宣讲80余场次,让精神力量直抵人心;推动沂蒙精神融入全市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设计,打造“沂蒙精神代代传”行走的思政课,实现精神滋养与立德树人的同频共振。
“从兼顾保护传承的市级法规,到全面传承弘扬的省级条例,再到坚决落实的贯彻决定,这三步关键的立法足迹,共同构成了临沂传承弘扬沂蒙精神的‘法治三部曲’。”徐仲圣说,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法治力量护航,让沂蒙精神在新时代绽放出更加璀璨的光芒!(山东省临沂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