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长岛,又称庙岛群岛、长山列岛,位于山东省最北端,地处胶东半岛和辽东半岛之间的黄渤海交汇处。这里生态环境优美、生物物种多样,以其独特的海岛生态资源成为仙境海岸的璀璨明珠,拥有国家海洋公园、国家地质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多个称号,是首批国家级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省级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近年来,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坚决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融入海洋生态保护大局,以山东省唯一的海岛法庭——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人民法庭(以下简称“长岛法庭”)为依托,深化现代化海岛法庭建设,持续完善海洋生态司法审判、修复、预防工作机制,探索打造海洋生态司法保护的品牌法庭,为长岛加快创建首个海洋类国家公园和国际“零碳岛”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一幅“水清、岸绿、滩净、湾美、人和”的海岛生态法治画卷在碧海蓝天间徐徐展开。
专业审判,精准保护:筑牢生态法治防线
得益于海岛独特的生态环境、地形地貌和地理位置,长岛成为众多鸟类迁徙、繁衍的胜地,是我国鸟类迁徙三大通道之一,被誉为“鸟类天堂”。每年都有数百万只鸟类在岛上经停、栖息、觅食和繁育,其中不乏许多珍稀鸟类,有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鸟类21种、国家二级保护鸟类69种,演绎着一曲曲野生鸟类的生命乐章。
然而,总有人为一己私欲破坏着这幅“万鸟翔集共潮生”的生态画卷。
2023年9月至10月,吴某先后使用诱笼、套杆和鹰猎的方式,在长岛砣矶镇非法捕获黑尾蜡嘴雀2只、苍鹰2只(后放飞)、鹌鹑4只,并造成了3只鹌鹑死亡。
对此,相关部门迅速介入,立即制止吴某的违法行为,并对吴某立案调查。经烟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吴某捕获的苍鹰系鹰形目鹰科,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黑尾蜡嘴雀、鹌鹑均属《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地野生动物名录》中的动物。
蓬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某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向蓬莱区法院提起公诉。
蓬莱区法院依托“三合一”环资审判模式,由环资审判团队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吴某非法猎捕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狩猎,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此类危害鸟类生存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生态环资案件影响范围广、审理难度大,更关乎绿水青山存续,必须专业施策。
为此,蓬莱法院践行“三合一”环资审判机制,成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由刑事、民事、行政三领域资深法官组成专职审判团队,对生态环资案件进行集中统一审理。打造“司法规范+行政监管”的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模式,推进联动协作、信息共享、综合治理协作配合等机制运行,以专门化、专业化建设有力提升环资审判质效。统筹发挥刑事审判惩治教育、行政审判预防监督和民事审判救济修复功能,促进刑事追诉与民事赔偿、行政履职依法协同,实现了“1+1+1>3”生态司法保护的倍增效应。
“漫天飞舞的各种鸟类,是维系海岛生态不可或缺的一份子,更是长岛最灵动的生态名片。”案件承办法官刘晶功表示,“我们将持续做好生态环资审判工作,保护好各类海岛独特的生态资源,通过一个个生态环资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为美丽长岛筑起司法保护屏障。”
春光复始,随着海岛生态司法保护的持续强化,各类珍稀美丽的飞鸟再次赴约来到长岛,在碧海蓝天间自由翱翔,翩翩起舞的羽翼绘出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和美画卷。
修复治理,立体保护:创新生态恢复路径
作为我国首个“蓝色粮仓”海洋经济开发区,长岛海洋生态资源十分丰富,有各类海洋生物282科650种,盛产30余种经济鱼类和200余种贝藻类水产品,同时还是斑海豹的重要洄游地。海洋生态资源的丰富与保护,同样离不开严密的法治保障。
郝某与盛某为贩卖水产品获取经济利益,在禁渔期驾驶船只从长岛客运码头附近出发,行至某海域后,使用禁用渔具底拖网进行捕捞水产品作业,被长岛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大队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扣大量鲅鱼、鲈鱼。之后,案件被公诉至蓬莱区法院。
“我们世世代代都是捕鱼为生,怎么现在还违法了?”
“禁渔期是指政府规定禁止或者限制捕捞海洋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目的是保证水生生物资源得以不断恢复,长岛的禁渔期一般为5月至9月。”承办法官姜娜阐述道,“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渔具进行捕捞,会对海洋、海底生态环境造成破坏,严重危害海洋生态资源。”
庭审中,面对被告人的不解,主审法官姜娜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不断向郝某与盛某释法明理,阐述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意义,以及禁渔期非法捕捞行为会造成的危害。
“我们以后再也不会随意捕捞了!”郝某与盛某深受触动,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庭认罪认罚,并主动向法院表达了增殖放流以恢复被破坏的海洋生态的意愿。法院判决后持续跟进引导,郝某与盛某至长岛海域增殖放流鱼苗10000余尾,实现了刑事处罚与环境修复有机结合,有效促进海洋生态资源的保护与发展。
“非法捕捞、滥伐林木和破坏海岸等违法行为,都会严重危害海岛生态环境。通过案件审理,让被破坏的生态环境恢复如初,是我们一直以来的追求。”蓬莱法院长岛法庭负责人吴忠辉介绍道,“早在2020年,我们就主动延伸职能,联合长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共同建立了长岛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以此督导违法行为人通过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系统推进长岛海陆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既对违法破坏环境的行为人起到震慑作用,也对社会公众起到引导教育作用。”
傍晚,鱼群跃动的银光与归港的渔船同框,见证着“蓝色粮仓”在法治保障下的生生不息。
宣教普法,源头保护:厚植生态法治文化
筑牢海岛生态保护屏障,既要构建坚实的“法治屏障”,更要夯实深厚的“思想根基”。从源头遏制生态破坏行为,关键在于以法治宣教浸润人心,凝聚起生态保护的社会共识,让生态法治从条文规范升华为全民自觉。
清晨,砣矶岛渔港码头的晨雾还未散去,“长岛号”握手“烟”和车载巡回法庭刚刚下船,砣矶岛“法官联络站”的值班法官正展开法治宣传展板,一场别开生面的“‘渔’法同行守护蔚蓝”普法宣教活动就此展开。
渔民老张放下手头的渔网,认真聆听法官讲解:“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处理渔网渔具……这些行为看似微小,积累起来却会破坏鱼类等海洋生物栖息地,更会让我们赖以生存的‘蓝色粮仓’日渐枯竭,影响渔民的捕捞、养殖收益。”
这番深入浅出的解说,让这位从业三十年的老渔民恍然大悟:“原来保护海洋生态就是守护自家饭碗!”
这样的认知转变,正是蓬莱法院以现代化海岛法庭建设为支点,打造“法护山海”生态法治品牌的生动体现。
蓬莱区法院积极探索生态环资审理“联络站+巡回+普法”工作模式,在砣矶岛等三个较大的居民岛设立了“法官联络站”,安排专门法官常态化为海岛居民解纷答疑,同时利用休渔期、渔船归港返航等节点,普及生态环保知识。
此外,还打造了“长岛号”握手“烟”和车载巡回法庭,主动上船下岛、进村入港,将生态环资案件搬到海岛群众家门口巡回审理,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开展生态环保普法宣教,真正让海洋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2024年3月,长岛号审判团队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命名为“齐鲁天平先锋岗”。
法治的浸润不止于码头渔村。在长岛法庭,蓬莱法院创新建设的山东省首个海洋生态环保法治教育基地,已成为海洋生态法治教育新地标。
今年初,该基地就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长岛中学师生,共同在此开启了一场沉浸式的生态环保研学活动。
该基地利用造景、展柜、沙盘、电子屏等丰富载体,综合运用声、光、电等新媒体技术,集法治教育、海洋生态科普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于一体,全方位、系统化、多层次地展现了烟台市两级法院海洋生态环保法治实践和先进工作经验,为广大社会公众提供了一个沉浸式的学习平台。
“将来我也要为海洋生态环保贡献自己的力量。”当学生小王在研学笔记上写下自己的郑重承诺,生态法治的种子已在这碧海金沙的和美海岛间抽枝散叶。
在生态司法的庇佑下,景美人和的愿景在黄渤海之滨交汇,这不仅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注脚,更是蓬莱区法院以司法力量守护海岛生态的时代答卷——以专业化司法审判编织生态保护网,以先进审判理念促进环境修复,以法治宣教培育环保自觉。
未来,蓬莱区法院将继续走好海洋生态司法保护之路,让每艘归港的渔船都满载法治收获,让每户质朴的渔民都绽放和谐笑颜,让每朵拍岸的浪花都奏响生态强音,在碧波万顷的山海间,在绿色盎然的零碳岛,奏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法治乐章。(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