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临沂市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质量评查会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市场里的“护蒜使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嘀嘀,嘀嘀,熙来攘往的大蒜市场里,满载大蒜的车辆络绎不绝,整排整排的大蒜堆放如山,加上客商与收购方的谈价声、网红主播在现场直播大蒜行情的声音,好不热闹。
 
  突然,画风一转,“你上次发给我的大蒜不是大混级,你得赔偿我损失”,“我发货的时候你验收了啊,怎么又找到我头上来?”双方各执一词,要撑起架子进行开仗,一时间,引来众多群众围观。“别吵啦,别吵啦,咱们不是有农产品法庭吗?去那里让法官给断断不就行了”。围观的群众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嗓子。瞬间安静了下来。对啊,就去农产品法庭,两个人立马也不吵了,直奔法庭而来。
 
  法庭成立于2020年5月,平时就设在金乡县凯盛农产品交易市场,因审理的案子多涉及大蒜,被老百姓亲切的称之为“大蒜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大蒜之乡”涉及农产品的买卖、仓储、运输、加工、种植等纠纷案件。此类案件争议金额大,有的案子高达上千万元,矛盾更大,处理起来难度更大。但法庭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一边审理案件,一边总结经验,用春风化雨般的热情和耐心贯穿每一起案件中,将法治服务深入到市场一线,做到案件在一线审理、矛盾在一线解决。
 
  砰!1月19日上午9点,金乡凯盛大集上,随着法槌敲响,热闹的围观群众瞬间安静下来。“现在开庭……”两根竹竿挑起一面“金乡县人民法院农产品巡回法庭”的条幅,几张桌子三面摆放,一场“大蒜案”庭审在庄严的国徽前开庭了。
 
  “蒜发过去了你不收,不能怨我!”“大蒜质量和你的当时说的不一样,我怎么收?”……被告、原告各执一词,靳慧云法官严格按照程序梳理原委、审查事实。一时间,赶集的老人、妇女、客商、小贩都围过来看起了热闹:“咦,农产品法庭是干啥的?”“能给老百姓办实事不?”带着疑问,大家安静的看着庭审的有序进行。
 
  给农民做主,这个法庭办得好”
 
  群众的诉讼需求在哪里,司法服务就延伸到哪里。考虑到一些农户行动不便,或在农忙时节脱不开身,靳法官经常带领团队走进田间地头调查调解,入村入户开庭,帮助农户解决燃眉之急。她总是说,“每一头大蒜、每一枚辣椒里面都倾注着群众的汗水,牵系着农民的生计,早一天结案,就能早一天让群众睡个安稳觉。”交易是决定农民由“收成”到“收入”的关键一环,案子办得快不快、公正不公正,对他们事关重大。
 
  “李大姐,真对不住你,我马上给钱。”去年夏天的一场庭审开在了蒜农李美云家里。一到庭审现场,看到李美云家徒四壁的样子,被告闫某立马意识到了靳法官的良苦用心,看来并不是靳法官在“偏袒”原告啊。原来,闫某拖欠李美云大蒜款5万元一直不给,李美云因重病生活困难,急需要回欠款补贴家用。在庭前多次向闫某做调解工作不成的情况下,靳法官便将闫某通知到李美云家中开庭,让他身临其境的体会老百姓的血汗钱来的多么不容易。闫某悔悟不已,当即便把5万元钱如数转了过来,愧疚的说:“我真是错怪靳法官了,光想着自己资金紧张,没想到李大姐也有难处,给大家添了不少麻烦,真是太不应该了。”
 
  前不久,王丕街道椒农张庆天的1亩多地辣椒在即将丰收时却突然大面积死亡。“明摆着是农药的事,可药店拒不赔偿。让我找专业机构鉴定出证据,这不是难为人嘛?”眼看这一季要白忙活,老张情急之下将对方告上了法庭。“是不是农药造成的减产,请农业专家做完鉴定就知道。要是农药的原因,你不光要赔偿原告损失,还要承担高额鉴定费……”靳法官在双方之间多次奔走调解。最后,农药店主承认当初没有向农户交代用法用量,并同意赔偿部分损失。拿到赔偿款,老张竖起大拇指:“给咱农民做主,这个法庭办得好,有这样的法庭,这下俺们有靠山了!”
 
  “市场上最公平的一杆‘秤’”
 
  去年底的一个案子令人哭笑不得。两人合伙收了103吨蒜片,到手不久赶上价格下跌。眼看生意赔钱,双方都称货是给对方收的,要求把自己投的钱还回来。一来二去,两人闹到农产品法庭。调查、取证、调解、立案……正当法庭全力解纷时,不想蒜价又涨了两三倍。二人又反称货是自己的,原告申请撤诉。
 
  “撤诉可以,但要做个笔录。”和普通法庭不同,农产品法庭并没轻易同意请求。靳慧云说,面对瞬息万变的市场价格,农产品法庭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因人因事办案,这次如不让双方保证“合理经营,不再上诉”,很可能产生累诉,双方将承受更大负担和损失。
 
  “看似是‘自找麻烦’,实则是在最大限度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靳慧云说。金乡大蒜储存加工企业1800余家、冷藏能力超400万吨,种植户多、交易量大,外地经销商往来频繁,农产品交易纠纷常见。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对全县农产品纠纷集中管辖,制定《金乡县人民法院涉农产品交易纠纷案件审理规范》,统一裁判尺度,规避了同案不同判、审理不专业、效率不高等问题。
 
  “我的大蒜要被别人卖掉,求你们快帮帮我吧!”大蒜经销商何猛急匆匆地扎进了农产品法庭的办公室。前期,他将收购的大蒜储存在当地冷库中,准备等价格达到预期后再行销售。收蒜时,他自身难以负担大额资金,就找到冷库方为其进行了有息质押借款。没想到,一度走高的蒜价猛然下跌,导致库中大蒜总价低于质押借款额。冷库方为了保全自身利益准备卖掉这批大蒜。
 
  “断然处理别人的大蒜不仅影响个人声誉,还会引起诸多争议,后患无穷。不如再等等行情,价涨了大家都受益,价跌了再让经销商补齐库方亏损。”农产品法庭联合威信较高的大蒜协会出面调解,让双方吃了颗“定心丸”。很快,何猛凑齐资金补上了差价,才平息了纠纷,保住了大蒜增值的希望。“涉及钱的事,谁有这么大的耐心给咱蹚这‘浑水’?”何猛感慨道,“农产品法庭讲法又讲理,是咱市场上最公平的一杆‘秤’。”
 
  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别看大蒜、辣椒等农产品单价不高,但不少仓储、采购纠纷的涉案农产品重达数千吨,一个案子的标的就可能达到上千万元。”靳慧云说,“农产品纠纷的解决讲求争分夺秒,如果晚解决一天,价格就可能上涨或下跌,农产品本身也会出现腐烂变质等情况,影响当事人的权益。”
 
  “不到一周就有结果了,真没想到。”前不久,随着一笔20万元的赔偿款到账,在金乡做生意的河北客商王腾飞不由地感慨。去年8月,他将200多吨大蒜存进金乡一家冷库。一个月后准备出库时,却发现部分大蒜出现了“冻瓣”问题。对方以“蒜在入库时就有问题”为由拒不赔偿,身在异乡的王腾飞找到了农产品法庭。“通风不畅,二氧化碳浓度过高,抑制了大蒜呼吸,导致‘冻瓣’……”靳慧云在案发冷库的一番专业分析,出乎王腾飞意料,也让被告哑口无言,只好同意赔偿。“高效、公正,心里踏实。”王腾飞说,这几年他在金乡不仅把大蒜生意做得风生水起,还投资建设了辣椒加工项目,介绍了不少生意伙伴前来投资兴业,甚至在金乡买了房、安了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王腾飞的案子还告诉我们,农产品法庭不能停留在“就事论事办案子”的阶段,还应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地方经济’为己任。”金乡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燕杰表示。目前,他们已在农产品交易纠纷法庭建立司法建议形成机制,法庭会根据案情分析背后普遍问题,定期向当地政府提出司法建议,优化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让“大蒜法庭”更好地服务农业产业,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快立、快调、快审、快结,让农产品法庭成为解纷绿色通道。”靳慧云介绍,他们推进多元解纷、诉源治理,让大部分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就解决了,为当事人节省了时间、诉讼和鉴定成本。3年多来,农产品法庭共审理案件490余件,结案率达95.35%,涉及标的额2.6亿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380余起。市场宣传40余场次,发放资料万余份。巡回审判20余起,到场群众上万人次。2023年12月,农产品法庭获得济宁市“法企同行•护航发展”十大优秀案例、济宁市“好客儒乡•宜商济宁”营商环境优秀实践案例、金乡县2023年度机关党建“十佳创新案例金奖”。
 
  2022年5月,农产品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选入“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2023年6月,以全国首批八家法院之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这里‘枫’景正好”系列报道,经验做法被新华社、中国长安网、中国妇女、法治日报、大众日报等省以上国家级媒体广泛转发。2023年11月,农产品法庭典型经验被写入“预防化解农产品交易债务纠纷工作法”,助力金乡基层社会治理典型经验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