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金乡县社保中心开展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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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由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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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由谁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待遇,基本能满足工伤医疗需要。超出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王洪燕 尹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