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陈振兵 张登锐)6月22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东古城司法所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成功调处一起过失导致人员受伤的医疗赔偿纠纷。
多日前,东古城镇辖区村民郎某、王某受雇张某加工大蒜,由于王某的过失导致郎某头部受伤。三方因各自责任划分不明导致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王某遂找到法律顾问李增喜,请求调解。
调解现场,当事人情绪十分激动,三方对抗激烈,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开导当事人,让大家冷静下来。随即与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员一起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从情、理、法三个角度耐心的进行劝解。经过与三方当事人多次沟通交流,最终达成协议,并现场交付了赔偿款。
通过调解,不仅化解了矛盾,解开了三方当事人的心结,更用实际工作考验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第一道防线的作用。(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