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杨永涛)还道于车,还路于民。6月22日,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联合行政综合执法、派出所、交通、交警、应急、环保等多家单位,在镇驻地开展了店外占道经营集中整治行动。
高峰头镇地处205和310国道交汇处,驻地集市人流拥挤、车流量大,部分商户“店外开店”,沿路摆摊设点、占道经营,不仅阻碍了道路畅通,也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在广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和市场经营秩序的基础上,当日,高峰头镇人大主席舒彬带队指挥,联合执法工作人员顶着烈日,在近40度高温里沿街沿、国道徒步推进,逐一对店外流动、固定摊点进行整治清理。督促临时摊点转入新规划的集市内开展经营,配合业主对店外占道棚铺进行拆除。同时,对国道沿线乱停乱放车辆进行集中整治,驾驶员在现场的,予以口头警告,责令其停放至规划的停车位内;驾驶员不在现场的,对违停车辆进行现场拖离。本着“文明执法、服务为民”的活动理念,行动中,工作人员不顾酷暑炎热,耐心细致的开展说服教育,不厌其烦地对占道经营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市场秩序危害进行了讲解。
此次整治行动共清理店外占道棚户69家,清理占道经营摊点240余处,清理违法停放车辆若干,有效维护了市场和交通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郯城县高峰头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