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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漏水起干戈,法院调解化玉帛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案情简介
 
  魏某和李某是上下楼邻居,魏某常年不在家居住。2023年9月,魏某接到物业公司的电话称楼上李某家房屋漏水,导致其房屋被泡。魏某赶回家中发现家中出现积水,地板、家电、字画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泡水。双方屡次协商不成,魏某便一纸诉状将李某和物业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其地板、家具、字画等损失共计33500元。
 
  开展化解
 
  刘扬军法官刚一收到案件,魏某和李某的家人就先后打来了电话。魏某一方称其发现房屋被水泡之后便主动去找李某协商解决方案,自己家的房屋装修都用的实木地板,字画也都是名家作品,自己都是按照损失向李某要求赔偿的,没想到对方态度很恶劣,只愿意赔偿1000元,自己是迫于无奈才将其起诉到法院。而另一边李某一方则称,其在漏水后不久就协助魏某将漏水的房顶维修好了,魏某家的地板只有部分损坏,魏某却要求更换全屋地板,简直就是讹人。
 
  在仔细查阅了双方提交的证据之后,刘扬军法官认为双方虽然目前看起来剑拔弩张、互不相让,但还是有调解的可能性的。考虑到目前两方情绪都很激动,在开庭前直接电话调解可能适得其反,法官便决定直接安排助理排期开庭,待庭上双方质证后再行调解。
 
  庭审开始后,双方果然像法官预料的一样,虽然对于具体的赔偿金额仍各执一词,但是明显态度缓和了很多。在双方都表示有调解的意向后,法官便展开了调解工作。先是通过“面对面”的方式进行释法明理,一方面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释明有关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类侵权案件的法律规定,包括举证规则、赔偿范围等,另一方面从情理的角度劝说双方“远亲不如近邻”,没必要闹到不可开交的地步。在第一回合交锋之后,双方各有让步,但是差距仍旧很大,于是法官又展开了“背对背”的调解,向双方阐明其各自证据都存在不完整的地方,而且如果最后双方协商不一致还要对损失进行司法鉴定,鉴定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对于双方都不划算。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达成了一致,签署了调解协议,李某当庭将赔偿款项支付给魏某。至此,一场因房屋漏水引发的纠纷终于圆满化解,案结事了。
 
  经验总结
 
  房屋漏水问题一直是困扰邻里关系的大问题,也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类案由中占比非常大的一类问题。在与房屋漏水有关的案件中,往往是被淹的受损,漏水的委屈,诉诸法院也多是无奈之举。面对此类纠纷,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发挥能动司法效能,做好“和事佬”,将调解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各种调解方式,促成当事人之间的和解,为构建友好睦邻的社会氛围贡献司法力量。(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