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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注真心调解 巧化劳动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该案件案情复杂,矛盾持续时间长,双方当事人都各持己见不肯让步。为了给人民群众真正做到定分止争,在法官坚持不懈地努力下,历经漫长的十余次调解,终于成功化解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
 
    案情回顾
 
    老赵在和龙某木业公司从事木材加工生产工作,但是该公司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5月,根据公司安排,老赵在安装空中管道时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不慎掉了下来,身受重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劳动仲裁部门作出工伤认定,裁决该木业公司赔偿老赵各项损失20余万元。但该公司认为劳动仲裁部门的裁决错误,且认为老赵的伤病并非全部是从空中管道掉落造成,老赵本身就存在旧伤,于是该公司将老赵诉至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承办案件的法官明白,如果只图快速结案,一纸判决固然容易,但是有任何一方当事人对判决不满意,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很难让当事人服判息诉,双方的矛盾将不断激化,很可能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于是法官对该案件展开了充分的调查,通过走访了解到,老赵是在公司院内工作期间受伤,确实属于工伤范畴,且老赵从受伤至今,已多年未工作,生活来源仅靠家中妻子。此外,该公司在老赵受伤住院期间已支付7万元医疗费,且已长时间未经营,如果一次性拿出20余万元的确很困难。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达到彼此满意的效果,承办法官开始了艰苦的调解工作。一开始,双方坚持各自主张不让步,调解工作陷入僵局,承办法官不气馁,没有简单的一判了之,而是认真梳理双方存在的矛盾焦点,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调解谈话,分析事情利弊,劝解双方各自退让一步。最终,在历经十余次的谈话后,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以12万元的赔偿金了结此案。
 
    近年来,在执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的过程中,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坚持以“调”为主基调,多形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利用多种调解方式消除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化解双方心结,真正做到为民解忧为民服务。该案的顺利调解,充分达到定分止争的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温越,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