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就这样解决了,咱们也拉拉手,让过去的不愉快都翻篇吧……”近日,布尔津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及时化解多年矛盾,使双方当事人重拾友谊。高效、便民的工作作风获得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沙某、米某姐妹与葛某系朋友关系,2018年3月,因父亲住院治疗急需医疗费,向葛某借款60000元,并约定两个月后归还。还款日期届满后,沙某、米某姐妹未兑现自己的还款承诺,葛某多年催讨无果的情况下,于2023年4月一纸诉状诉至法院,请求沙某、米某立即归还借款60000元及利息。布尔津县人民法院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文婷通过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和了解案件事实情况,考虑到双方本为朋友关系,且案件争议不大,认为如果该案通过调解方式化解,将更加有利于保障双方权益,便组织双方当事人当日进行调解。承办法官从法理、情理角度出发,针对被告沙某、米某逃避债务的失信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分析了法律责任及其利弊影响。被告沙某、米某在承办法官的开导下,终于认识到了自己的失信行为,因无一次性偿还能力,将分批次向原告葛某偿还借款,葛某考虑到被告实际困难同意放弃利息诉求。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调解协议,化解了双方隔阂,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拿到调解书后,双方握手言和,对承办法官秉公办案、耐心调解表示感谢。这是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推进调解工作的一个缩影,民事案件审理追求的是“案结、事了、人和”,以调解方式化解民商事矛盾纠纷,既能有效缓解当事人的负面情绪、高效便捷地实现定分止争,又能切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法院调解工作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1-4月,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累计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2541件,调解成功2432件,调解成功率达96.32%。
下一步,阿勒泰地区两级法院将积极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持续巩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成果,不断深化诉源治理工作成效,为地区社会稳定贡献更多法院力量。(新疆布尔津县人民法院,马林、孟自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