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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脸”被人盯上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人脸识别在多领域广泛使用,从政府服务到商业应用,人脸识别渗透到日常生活方方面面,如手机解锁、网上转账、注册用户等等,可谓如火如荼。人脸识别技术固然便利生活,但其对信息安全的挑战,却也引发公众担忧。
 
  人脸信息非法采集实则侵权
 
  今年央视“3·15晚会”曝光多种知名品牌有非法采集人脸识别信息的情况。事实上, 商家无明确告知且未经消费者允许的情况下,基于商业目的,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人脸信息,不仅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肖像权、隐私权。
 
  在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人似乎都在“互联网+”智能的环境下裸奔。当你的脸与个人银行账号、个人身份信息绑定在一起,并成为一种可以采集并验证的信息时,你的脸很有可能也会被不法分子盯上。
 
  最新立法剑指关键核心
 
  今年1月1日已经实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个人信息处理原则和条件,涉及个人信息问题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征得该自然人或其监护人的同意。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再一次规定了“告知-同意”为核心的信息处理基本原则。国家网信办发布的《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征求意见稿)》显示,各类型App需要的必要个人信息中均不涉及人脸、指纹等生物识别信息。
 
  虽然在立法层面,相关法律做出了基本原则和规范,但除了法律顶层设计的完善,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执行,以及企业的科技应用道德建设也应该是思考的范围。而作为广大公民,也应该在该类侵权行为面前,“较一次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如此一来,才能防止人们的个人生物信息被滥用,保护好“每一张脸”。(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王健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