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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玩游戏充值上万元,这钱能退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网络游戏如同一把双刃剑
 
  在占尽数字经济风光
 
  丰富人民群众精神生活的同时
 
  也形成一些新的问题
 
  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造成了一定影响
 
  寒暑假“神兽”在家
 
  免不了抓起手机玩一玩
 
  玩游戏、看直播
 
  辛苦钱像流水一样被花出去
 
  父母愁白了头
 
  这可咋办?
 
  案例
 
  小宣拿银行卡给生病的母亲缴费,一刷卡发现卡里的余额不到十块钱,她的第一反应是银行卡被盗刷了,赶到银行查流水,发现这张卡近六万的消费都支付给了一个游戏公司。原来,这钱是她八岁的儿子小强用手机玩游戏充值花掉的。小强偷偷记住了支付密码,之后开始充值买各种游戏装备,并把每次消费短信删掉。为讨回这些钱,小宣跟游戏公司协商,但游戏公司以无法证明是未成年人操作为由不予退还。于是小宣将该游戏公司告到了法院。
 
  问题来了
 
  未成年人充值游戏
 
  家里大人可以把钱追回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百四十五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也就是说,八岁以上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未成年人出现大额充值,则认为该行为超出了未成年人年龄和智力状况,如果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该行为是无效的。无效的民事行为,自始无效,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
 
  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提醒广大家长们
 
  把手机交给孩子之前
 
  一定要提前做好安全设置
 
  与其事后申请“退还”
 
  事先防范更重要
 
  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法律须有力,平台须尽力
 
  家长更要尽到监护责任(作者: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 韩雅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