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武小雅)2021年3月15日,是第39个世界消费者权益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发挥着调节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利益天平、促进社会经济平稳运行的作用。为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更好地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3月12日上午,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永谦,民事审判团队负责人、员额法官郭和玲带领民事审判团队来到辖区企业开展法律诚信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官干警们实地参观了大立方木业和森泰林木业的工厂和生产车间,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准确掌握了企业的司法需求。在随后的法律宣讲活动中,王永谦局长和郭和玲法官重点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常用法律进行了宣讲,同时发放和职工群众消费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服务单页,向职工群众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侵权责任法》等以消费者权益为主题的相关法律知识,为企业提供了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法律宣讲活动持续了两个小时,通过法官深入浅出的讲解和生动鲜活的案例,赢得了企业员工的阵阵掌声。宣讲活动结束后,公司负责人表示,法院送法进企业活动,既是对公司员工的关怀,也为企业营造了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对企业员工增强法律意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此次法律宣传活动不仅提高了辖区群众对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认识,更是密切了法院与企业和职工群众的关系,切实增强了理性维权的意识,获得辖区企业职工的高度赞许。(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