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一纸欠条积旧怨 巡回审判融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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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居保洁引损害 法官调解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巍)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新居保洁引发的财产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真实案例厘清劳务服务权责,为广大市民敲响法治警钟。
 
    案情回顾:刘某购置新房完成装修后,聘请保洁人员陈某为房屋提供全屋开荒保洁服务,对全屋地面、门窗、柜体进行全面清洁打理。服务过程中,保洁人员陈某在擦拭屋内白色定制柜体时,使用蓝色清洁抹布作业,由于抹布存在掉色情况,加之擦拭用力不当,导致白色柜体表面残留大面积蓝色印记,无法正常清除,造成柜体外观受损。后刘某多次与陈某协商赔偿修复费用。双方协商无果后,刘某诉至敦化法院,要求保洁人员赔偿柜体修复及损失费用。
 
    在法庭上,承办法官认真核查双方沟通记录、现场受损照片、保洁服务情况等相关证据,逐一厘清案件事实与双方责任。随后积极开展调解工作,法官首先向保洁人员释明,保洁服务不仅是简单的清扫工作,服务人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对业主财物负有审慎注意、妥善保护的义务,应当根据家具材质、漆面特性选择合规清洁工具与清洁方式,尽到合理的安全注意义务。因其使用掉色抹布、操作不规范,直接导致业主全新柜体污损,是造成本次财产损害的直接原因,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过错赔偿责任。同时,法官向业主耐心释明财产损失认定标准,结合柜体实际受损程度、修复成本等客观情况,理性看待损失赔偿诉求。
 
    在法官多角度、多层次的耐心调解与法理宣讲下,双方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问题,逐步消除对立情绪、放下争议分歧。双方本着互谅互让、妥善化解矛盾的原则,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保洁人员陈某一次性赔偿业主相应修复损失费用。至此,该纠纷得到圆满妥善解决。
 
    下一步,敦化法院将持续深耕民生司法、践行普惠为民理念。用心用情化解基层矛盾、守护群众财产安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以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夯实民生法治根基,全力营造和谐有序、稳定安宁的基层法治环境。(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