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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赊账起纠纷 温情调解续乡情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朱晨宁)“多亏法官耐心调解,不仅解决了债务纠纷,更解开了我们的心结!”纠纷圆满化解后,双方当事人纷纷为景山法庭暖心高效的调解工作点赞。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以温情司法妥善化解涉农纠纷,有效修复邻里乡情。
 
    王某生前因农业生产需要,在某农资商店赊购化肥、种子等农用物资,累计欠款15000元未予结清。王某去世后,其妻李某及两名儿子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清偿义务。农资商店负责人多次上门协商还款事宜,双方在沟通过程中言语不和、产生争执,矛盾僵持不下,协商始终没有结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农资商店遂将李某三人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标的金额明确,双方并无恶意对立之意,只是因沟通不畅、家庭困难产生隔阂。如果简单开庭判决,虽然能够依法结案,但极易彻底割裂双方情谊、激化基层矛盾,得不偿失。为最大程度守护邻里乡情、实质性化解矛盾,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启动庭前调解机制。
 
    调解现场,三被告诚恳道出家中实际难处。王某生前长期患病,治疗开销巨大,家中因此背负大量外债,家庭经济十分困难,确实无力一次性偿还欠款。同时,三被告对此前协商过程中情绪过激、言语冲动的行为深表歉意,坦言并非故意拖欠、逃避债务。
 
    承办法官见状耐心安抚双方情绪,情理相融、细致劝导,向双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讲明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原告店主听闻后深受触动,其与逝者王某相交多年、情谊深厚,十分理解被告家庭的不幸遭遇。看着对方诚恳的态度和真实的家庭困境,原告主动作出让步,自愿放弃全部逾期利息,仅主张偿还15000元本金。
 
    在法官的反复沟通与暖心调解下,双方彻底放下芥蒂、握手言和,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案涉15000元欠款由三被告分三年分期偿还。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当庭签署调解协议,一场因逝者遗留债务引发的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司法为民有温度,柔性调解解民忧。下一步,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将持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优先、源头化解,把矛盾调处工作做在前端、落在基层,以便捷、高效、暖心的司法服务妥善化解各类民生纠纷,用心用情守护邻里和睦,全力筑牢基层社会治理第一道防线。
 
    撰稿: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