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风雨田间化积怨 柔性执行暖邻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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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修路受阻引纠纷 温情调解化解租赁矛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苏琳)临街商铺经营效益高度依托过往人流,周边道路施工、围挡遮挡等客观情形,会直接导致门店客流量大幅减少,进而引发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的租金争议。近日,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实质性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积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案情回顾:
 
    据悉,王某将其名下敦化市区一处80余平方米临街门市,出租给赵某用于零售经营,双方自愿签订书面租赁合同,明确约定年租金4万余元。合同履行期间,案涉商铺门前主干道启动封闭修缮施工,长期施工围挡阻断车辆、行人正常通行,致使商铺客流近乎断绝,赵某经营的店铺持续亏损、经营陷入困境。
 
    赵某认为,店铺亏损系道路施工这一客观外部因素导致,并非自身经营不善,据此主张房东酌情减免租金。而出租方王某依据合同约定租金标准不予认可减免诉求,并以案涉商铺实际使用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为由,拒绝调整租金。双方各执己见、分歧较大,多次自行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矛盾持续激化,赵某遂向敦化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情理兼顾的审判原则,精准研判案件争议焦点,全面核查涉案租赁合同、现场施工影响等案件事实,充分考量道路围挡施工对临街商铺正常经营造成的实质性影响,平衡承租方经营困境与出租方合法财产权益。同时,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厘清权责、疏导对立情绪,多次居中组织调解、开展沟通协调工作。经法院细致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该起涉小微经营租赁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受客观经营环境变动、租赁合同约定不细化、商事主体沟通不足等多重因素影响,商铺租赁类民事纠纷多发频发。敦化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涉民生、涉小微市场主体矛盾纠纷,深耕主责主业,常态化践行柔性司法理念。通过情理法深度融合的调解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当事人诉讼对立,实质性化解商事争议,规范市场租赁经营秩序,护航辖区小微经济健康发展,维护商事邻里和谐稳定。(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