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群 魏茂东)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调解室内,一场因物业费拖欠引发的纠纷调解正在温情进行。业主李某声音略带激动,细数小区环境卫生、安保服务等方面的不足;物业公司代表也面露难色,诉说运营资金紧张的困境,双方各执一词,满是委屈与不满。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疏导与释法说理下,这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得以圆满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经查,业主李某自2021年起便未缴纳物业费,累计欠费达3000余元。究其原因,李某多次向物业公司反映小区绿化带杂草丛生、垃圾桶周边油污堆积,且夜间安保巡逻频次不足,曾发生业主物品丢失情况,但这些问题始终未得到有效整改,无奈之下他选择以拒缴物业费的方式表达抗议。而物业公司则辩称,已按合同约定履行基本服务义务,人员配备、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均有完整记录,只因部分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导致运营资金出现缺口,进而影响了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
掌握纠纷症结后,承办法官秉持“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原则,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精准发力。先是单独与李某沟通,一边耐心倾听他多次反映问题却未获回应的憋屈,一边拿出《民法典》相关条款,逐条解读业主享有的服务权利与法定缴费义务:“物业费是保障小区正常运转的‘血液’,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安保薪酬等都依赖这笔费用,拒缴费用会让服务陷入‘欠费—降质—更不愿缴费’的恶性循环,最终损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
随后,法官又与物业公司代表座谈,严肃指出:“服务不能只停留在‘做了’,更要追求‘做好做实’。业主的合理诉求是提升服务的方向,物业公司应当建立高效响应机制,主动回应业主关切。”在“背对背”疏导奠定基础后,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让物业公司直面业主诉求,也让李某了解物业运营的实际困难。
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坦诚沟通与法理阐释,双方终于打开心结。物业公司当场承诺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7日内对环境卫生、安保巡逻等问题逐一排查整改,每周通过业主群公示整改进度;李某也认识到自身维权方式不当,当场通过手机转账结清3000余元欠费,并表示愿意后续参与小区服务监督,共同推动居住环境改善。
物业与业主并非“对立面”,而是共建美好家园的“共同体”。物业服务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居住幸福感,物业费则是小区可持续运转的“生命线”。业主维权需走合法途径,拒缴费用绝非良策;物业履职当尽实心实事,服务提质才是化解矛盾的根本。
江源林区基层法院此次高效调解,既维护了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障了业主的服务诉求,为构建良性互动的物业业主关系、营造安全整洁和谐的居住环境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供稿: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