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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不“硬刚”,和解暖人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金艳)“多亏法院努力,事情才能圆满解决。”近日,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巧用执行和解,成功办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案件,以柔性司法传递温度,推动矛盾根源化解。
 
    该案源于丁某某与鞠某的房屋买卖纠纷。双方签约后,丁某某依约支付4.85万元购房款并入住,鞠某却未按期办理产权过户。丁某某诉至法院后,判决解除合同,鞠某需退还4.85万元。但经多次催收,鞠某仍未履行,丁某某无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干警迅速梳理信息,冻结并划拨了鞠某财付通账户内的513元。然而,鞠某为逃避执行东躲西藏,干警多方查找无果。承办法官告知丁某某将持续追查,若有线索及时联系。不久后,丁某某发现鞠某下落,立即通知干警将其带回法院。
 
    “我心脏不好,他躲着不还钱,必须采取强制措施!”丁某某情绪激动。鞠某则无奈表示:“不是不还,实在没稳定收入,一次性还清太难了。”考虑到鞠某实际困境,法官秉持“案结事了人和”理念,提议双方调解,二人均表示同意。
 
    “你没工作,分期还款既能表诚意,也能减轻负担。”法官耐心为鞠某分析。丁某某沉默后回应:“我身体不好,看病常借钱,你若每月按时还,我同意。”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鞠某每月支付500元,直至还清4.85万元案款。
 
    此次处置,既彰显了司法权威,又注入了司法温情,有效化解了双方对立。下一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坚守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有温度的公正与有力度的执行,为当事人权益提供更坚实的司法保障。(吉林省和龙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