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多部门调解形成“组合拳”,解矛盾结、系和谐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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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调解形成“组合拳”,解矛盾结、系和谐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婷婷)“你好法官,我要起诉,我的超市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合伙人兑出去了,我现在连店的门口都进不去,里面还有我的东西,我的投入,这些损失我必须要回来。”7月8日,一位当事人风风火火来到池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一对闺蜜合伙经营超市,最终因分红问题产生矛盾,矛盾持续三四个月,经公安机关调处多达四次,双方心结却仍未化解。如今,其中一方又采取了过激措施。
 
    吴某与张某是多年的闺蜜,2024年11月份,两人满怀期待签下一纸《合伙协议书》,双方投入40万经营超市。然而,超市经营远比想象的更复杂,账目不清、一直没有分红、经营与管理的理念不同让双方的友情逐渐产生裂缝。随着超市经营每况愈下,张某就亏损问题与吴谋协商想把经营场所兑出去,但遭到吴某拒绝。期间双方发生多次争吵,还一度因为矛盾激化报警至公安机关。后来因张某私自把经营场所兑给他人,吴某一气之下诉至池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受理此案的法官敏锐地察觉到,倘若按照常规流程立案判决,不仅会让双方陷入“两败俱伤”的境地,矛盾也无法从根本上得到化解。更关键的是,涉事超市已经转手兑出,新的承租方若因此无法正常运营,极有可能引发新的纠纷,导致问题进一步复杂化。
 
    为此承办法官联系合伙人张某到池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进行协商,希望能妥善解决双方的纠纷。然而,张某一踏入综治中心大厅,情绪便瞬间爆发,对着在场的吴某厉声指责,将过往的不满一股脑倾泻而出,言语间充满火药味,现场气氛顿时剑拔弩张,仿佛随时会引发更激烈的冲突。见此情形,池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驻点的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与信访办工作人员迅速上前,没有急于评判对错,而是巧妙地从两人曾是从多年闺蜜、合伙初衷及创业艰辛切入劝导,张某吐露心声,但仍未给出确定的返还数额。
 
    考虑到双方的情况有所缓和,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避免双方再次对抗。从下午2点多到4点多,法官轮流与张某、吴某沟通,在一次次进出调解室的过程中,纠纷的枷锁逐渐被打开,一对闺蜜心中的“裂痕”也慢慢被抚平。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张某退还吴某8万元,并在法院、公安机关、信访办的见证下签署了一份解除合伙协议。
 
    走出调解室的大门时,双方对法院、公安机关、信访办进行感谢,张某表示:“没成想,我们的事情不用开庭,在调解室短短几个小时就解决了,居然这么便民。”这场纠纷的句号,最终画在了法律与情理的交汇处。
 
    法治的获得感藏在群众的笑容里,该案的圆满解决充分体现了池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行为。在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征程中,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于法有据、融情于理”的理念贯穿于调解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倾听群众心声,化解矛盾纠纷,用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初心与担当,以多元解纷“小切口”助力社会治理“大文章”。(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