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
赵某与刘某多年前相识并共同生活,育有两女,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赵某返回山东老家,两个女孩一直由刘某抚养,刘某又将孩子交由自己的大嫂照顾。随着时间推移,两女孩前往山东寻找母亲赵某,并希望由赵某抚养,同时赵某也计划将两女孩的学籍转至山东,但双方未达成共识,为妥善解决孩子的抚养问题,赵某向靖宇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两女孩的抚养权。
景山法庭立案审查后,高度重视此案。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承办法官深知简单的判决可能无法从根本上化解矛盾,还可能对孩子的成长造成不利影响。为全面、准确了解赵某、刘某以及两女孩在靖宇的生活情况,法庭干警深入花园口镇仁和村村委会进行走访调查,详细询问当事人的家庭状况、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等相关信息。
随后,法庭干警一行人来到被告刘某家中,从情、理、法的角度耐心劝说刘某,希望他能尊重孩子的意愿,以孩子的健康成长为重,理性对待抚养权变更问题。同时,法官还与刘某的大嫂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了解两女孩在其家中的生活情况。此外,法院也积极联动靖宇县人民检察院包保该村干警、刘某大嫂以及仁和村村委会书记,形成调解合力,共同对刘某进行劝说,反复向其说明孩子上学、生活以及情感需求等方面的实际情况,引导他从孩子的长远利益出发作出选择。
在法院及各方的不懈努力和耐心沟通下,刘某最终放下心中顾虑,理解并尊重孩子的意愿,与赵某达成调解一致意见,同意将两女孩的抚养权交给赵某。至此,这起抚养权变更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既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又切实保障了未成年人能够在更有利于其成长的环境中生活。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践行未成年人权益特殊、优先、双向、全面保护原则的生动实践。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庭始终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深入走访调研、联动多方力量、开展柔性调解,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真实意愿,全面考量其生活、学习、情感需求,以司法温度为未成年人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未来,靖宇县人民法院景山人民法庭将持续深化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色机制建设,加强与检察、公安、民政、社区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同时,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延伸司法保护触角,通过法治宣传、心理疏导、回访帮扶等多元化举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让司法的阳光照亮每一位未成年人的前行之路。(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