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在暑假临时性用工高峰期间,为全面落实消除工作场所童工和加强工作场所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违法使用童工现象的发生,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人社局开展了暑期劳动用工普法宣传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严格确认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
活动中,工作人员深入暑假用工较为集中的烧烤、冷饮、快餐等餐饮零售行业,采取门面房走访摸排、面对面政策宣讲、发放暑假劳动用工风险提示宣传资料等方式,宣传解读禁止使用童工的相关法律法规,告知用人单位如何避免使用童工以及违法使用童工法律后果。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册、提示单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活动,让广大用人单位知晓了非法使用童工是劳动用工的“高压线”,法律风险大,违法成本高,增强了依法合规用工意识。
下步,泗水县人社局将统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发展,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进镇街、进社区、进商铺、进企业等活动,不断强化劳动用工指导服务,防范化解劳动关系领域各类风险隐患,提升劳动关系治理效能,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赋能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杨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