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矫心正行
——山东冠县崇文司法所温情施“矫”,为社矫对象铺就回归坦途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崇文司法所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杜某某期满解矫,办理完解矫手续后,杜某眼眶微红的说:“感谢高所长两年来的教导和帮助,帮我度过了那段消沉低落的日子。这两年学习了很多法律知识,也明白了很多人生道理,今后我一定多做好事,回报社会!
社区矫正本质上是一项严肃的刑罚执行活动,需要社区矫正工作者通过严格的监督管理,督促社区矫正对象严格履行好法定义务,体现法律的“硬度”。同时社区矫正也是一项教育人、改造人的艰辛复杂的工作,需要体现执法的“温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作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领航员,担负着引导社矫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重任。
从刚入矫时拒绝与工作人员交流,到主动倾诉心声;从无视法律危险驾驶到化身成为抗疫一线的志愿者;从态度散漫到主动报名参加服务养老院活动……社区矫正对象的转变正是崇文司法所“人性化矫正”工作理念的完美诠释。
一、分类管理、精细教育
崇文司法所根据辖区矫正对象犯罪类别、悔罪表现、年龄性别等实施分类管理,分别教育。(一)对于心理波动较小、家庭稳定、悔罪态度较好的社区矫正对象,采取集中教育的形式,组织其学习教育警示案例、法律法规等。(二)根据女性社区矫正对象法律盲点和心理状况,组织她们学习民法典中妇女权益保护篇内容。(三)针对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殊情况,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监督管理措施,以教育感化为主,对监护人父母了解其生活、学习或工作状态。对矫正对象本人开展单独谈心谈话,结合社区矫正警示案例,更好地帮助其改过自新。
二、强化意识、精心监管
崇文司法所始终坚持落实各项监管制度,紧盯重点对象、重大节点、重要环节,强化日常管理,采取现场点验、手机定位、电话抽检、钉钉打卡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排查,打造“线上+线下”监管格局。
三、以人为本、矫心正行
崇文司法所不定期组织召开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开展多样化的公益活动,如“关爱老年人、送法进乡村”“社区矫正法宣传”“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让社区矫正对象在公益活动中受到教育,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和社会认同感,引导他们从被动变主动。在2022年11月底我县新冠疫情爆发期间,我所管理的多名社区矫正对象积极主动参与社区、村庄、小区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捐款捐物等。
近年来,崇文司法所坚持以人为本,以教育矫治为主,以心理矫正为辅,以志愿服务为形式,将新时代文明实践融入到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化再教育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崇文司法所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引入社会力量,维护和谐稳定,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出贡献。(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崇文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