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韩冰)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和监控力度,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强化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管理力度。目前,庄坞司法所共管理社区矫正对象70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多,任务重。为避免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庄坞司法所在严格执行月报到、定期走访等管理制度的同时,着重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手机定位管理制度,利用手机定位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定位,不定时抽查、检查,防止社区矫正对象出现手机欠费、停机、关机以及人机分离等导致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发生。
加强对社区矫正法律的学习力度。随着《社区矫正法》实施的临近,庄坞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社区矫正法》,并根据社区矫正法释义对以后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了集中讨论,对以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重新审视,避免不规范、不合规的管理行为发生。
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的沟通力度。庄坞司法所在管理过程中,曾多次出现社区矫正对象手机欠费、关机等情况,导致工作人员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对此,庄坞司法所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的沟通,由社区矫正亲属参与社区矫正小组工作,在出现联系不通畅的情况后,能够取得联系,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同时,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的沟通可以让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状态,为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打下基础。(山东省兰陵县司法局庄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