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红蕾)6月9日下午,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分管基层工作的副局长张峰一行到芦柞司法所督导村居(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
芦柞镇辖区内共有9个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和9个贫困村司法行政工作室,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者村委会建立,在社区服务大厅或村委会设立相应的服务窗口,主要负责村居的矛盾纠纷调处、安置帮教和普法宣传以及司法所安排的其他工作,采取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建立定向联系的方式,打造集“咨询、联络、代理、代办”于一体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等,对芦柞镇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张峰指出,司法行政工作室作为第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是服务群众的桥梁,是群众获取各项法律服务的有效途径,必须从场所建设、制度建设、业务开展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工作室要于醒目位置统一悬挂标识标牌;工作人员、工作小组、工作内容要上墙公示;建立业务台账,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考评制度,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确保服务群众取得实效。(山东省临沂市兰陵县司法局芦柞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