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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兰陵县“代村法治村庄”示范创建亮点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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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迟海音)近年来,山东省兰陵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强化农村法治建设进程,“代村法治村庄”作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候选项目,在乡村法治建设上走出了一条可借鉴、能复制、值推广的新路子。
 
  (一)乡村法治体系不断健全。一是注重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成立村级党委,加强党建对群团组织的引领,投资80余万元建设了代村商城党群服务中心。积极开展党员“亮诺践诺”活动,40多家共产党员经营户全部戴党徽上岗、挂牌经营。二是切实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和依法治理体系建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各类议事组织,选举产生100多名村民代表,将每月5日定为固定村民代表大会日,由村民代表提问题或建设,建立群众便民服务中心,实现党务、政务、村务依法公开。(二)乡村法治教育润心入肺。一是积极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活动。县直各普法成员单位、代村党委,依托卞庄司法所,利用4.15、12.4等重大法治宣传节点,尤其利用国家农业公园蔬菜博览会这一重大活动,积极开展法律进景区、乡村、企业、学校、网络、家庭等活动,通过发放普法宣传资料、陈设法治宣传展板、悬挂法治宣传条幅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自七五普法开展以来,各类普法活动超200余次,覆盖群众达10万人次。二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依托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两微一端一抖”、兰陵首发等宣传平台和村图书馆、“法治宣传一条街”等法治宣传阵地,营造了全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三是村民精神文化建设不断加强。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村规民约》,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主办《新代村报》,宣传代村的好人好事。积极开展“守法模范”、“道德模范”、“十星级文明户”,“美在农家”“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通过以法治促德治形成了“爱国爱村、大气谦和、朴实守信、勇于拼搏”的代村精神。
 
  (三)公共法律服务多效提升。一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组建了由退休干部、两委委员、村(居)民小组长、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的调解工作组,建立健全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调联动机制、信息沟通机制和效力衔接机制,运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了多年无重大治安刑事案件、越级上访和非法宗教等。二是为群众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法律服务。成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山东沂蒙乡村振兴讲堂、全省首家村级总工会,依托“三馆一村(村史馆、辉煌中国展馆、幸福家园展馆、中国知青村),及时为群众宣讲法律知识,并配备了助理警务员、交通协管员等,为村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依法治村作用突出。一是“平安代村”建设成效显著。积极配合政法部门从严扫黑除恶,全村无一例黑恶痞霸现象发生,实施雪亮工程,全村设置100多高清摄像头,实现监控无死角。建立村民兵、企业安保、当地派出所三级联动机制和党委委员代办巡逻制度,代村在六五普法期间被授予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高效形成。注重发挥专业法律顾问团队作用,重大集体建设项目坚持公开招投标,资金使用情况公开,中标企业资质及法人公开,建设进度及质量公开,防止暗箱操作,认真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村。沂蒙老街、印象代村、国家农业公园、知青村、代村商城、“田园新城”、新天地蔬菜食品有限公司、“新农人”等大批优秀企业项目打响代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