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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大火无情人有情 法援伸手助维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贾迎迎)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了一起廖某身体权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廖某因见义勇为帮村民救火受伤,法律援助中心和援助律师最终帮廖某争取人身损害赔偿款10万余元,维护了受援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2019年6月的一天,廖某的同村村民赵某、刘某按照本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到其祖坟上去上坟,因当时天气极度干燥,上坟的烧纸不慎引燃了坟头周遭的的麦茬,两人赶忙灭火,但终因火势太大,致使周围上百亩的麦茬地引起了熊熊大火。当时,正值玉米苗刚刚长出,为此村委会赶忙在村广播上紧急号召村民救火,廖某听到广播后急忙抄起铁锨赶到现场救火。在救火过程中,风向突然大转,廖某躲跑不及被大火吞没,致使全身烧伤。事发后,廖某被送至禹城市中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廖某被火焰烧伤面部、颈部及双前臂、双小腿。因伤势严重,廖某前后住院50多天,花费四万余元,出院后继续在家休养治疗。后经鉴定机构鉴定,廖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事发后,两责任人赔偿了因失火给村民造成的玉米苗损失,但对廖某的伤情不管不问。虽经村委会、调解组织等进行调解,但对于赔偿数额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协议,调解无果而终。无奈,廖某向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到廖某的求助后,详细了解案情和廖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经了解得知廖某一直单身生活,平时靠种地和在外打零工维持生计,此次事故后廖某一直在家养伤,没有收入来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廖某的不幸遭遇和家庭、身体状况后,考虑到廖某行动不便,法律援助中心开启“主动上门服务”模式,为廖某上门开展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并指派山东金锋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徐光刚承办此案。接受指派后,援助律师迅速进入案件办理状态,先后到村里了解案件事实,依法调取了两侵权人的户籍信息,积极为受援人起草诉状、立案、搜集证据,为庭审做了充足的准备。
 
  2020年4月,本案经山东省禹城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最终判决两侵权人赵某、刘某连带赔偿廖某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10万余元。当老实本分的廖某手捧着判决书的那一刻,一个劲地说着:“还是政府好啊,感谢政府,感谢帮助我的所有好心人!”5月25日,为了表达对法律援助律师的感激之情,廖某将一面写有:“敬业专业正直、无愧律师楷模”的锦旗送到徐光律师手中。(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