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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 无声法援暖人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若南)2021年5月26日,一位男子忧心忡忡的走进了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工作人员见状关切的询问他是否遇到了困难,是否需要帮助。
 
  然而当事人并没有回答工作人员的问题,而是拿出一张写有“我是聋哑人,听不见,也说不了,可以写下来。我打工工资老板拖欠不给,听人说法律援助中心可以帮我。”的纸条。工作人员这才明白,原来这是位特殊当事人。引导当事人坐下后,工作人员通过手机编辑信息的形式与当事人交流,一场无声的法律咨询静静展开。
 
  通过文字交流,工作人员了解到,三年前当事人王某曾在李某的工厂打工,从事产品造型工作。后来李某以资金短缺为由一直拖欠王某工资4000元不给,王某因身体原因无法与李某进行顺畅的电话沟通,无奈之下,他多次上门索要,李某均避而不见。王某为此一筹莫展,想要起诉李某,打听到残疾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后,来到了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经过近一个小时的沟通,工作人员了解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核实了王某手头的工资欠条证据后,立即为王某开通“绿色通道”,当场受理了其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山东金锋律师所的周峰、史洪峰律师承办此案。考虑到王某的特殊情况,为避免其来回奔波,工作人员约同承办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王某。承办律师通过文字与王某就本案案情、相关法律法规和后续流程手续进行了耐心解释。“你放心,我们一定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帮你解决问题。”一行行温暖的文字让王某彻底放下了顾虑。
 
  律师承办此案后,本着尽快为当事人要回工资的原则多次与被告李某联系,但李某均推脱不理。2021年6月11日,在法院组织的诉前调解程序中,王某与李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15日内李某将工资如数打到王某账户,但到期后李某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未履行协议。为维护当事人权益,律师要求尽快开庭审理本案,并在庭审中依据事实与证据积极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于7月底作出判决,判决李某十日内付清王某工资4000元及利息。王某的正当权益得到维护,对法律援助中心和承办律师给予的帮助表示认可和衷心感谢。
 
  法援虽无声,情暖聋哑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能援优援”,始终关注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需求,不断优化服务举措,为其提供个性化便民服务,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