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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法院发布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白皮书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9月29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山东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白皮书新闻发布会。据了解,今年是山东省自贸区设立5周年。省法院编写了《山东法院服务保障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白皮书》,并公开发布。白皮书以工作实践和实地调研为基础,通过大量数字、图表、实例,全面展现全省法院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基本情况,旨在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审判工作经验,并采用中英文双语形式,最大程度地方便社会各界了解自贸区司法保障情况,共同为我省自贸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年来,省法院发挥制度“先行”优势,先后制定了《关于依法服务和保障自贸区建设的意见》《关于保障上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对司法保障全省自贸区建设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战略谋划。济南、青岛、烟台三地法院以及青岛海事法院,结合本片区建设方案和功能定位,分别制定了具体措施,出台了配套实施办法。全省三级法院强化统筹协调,谋划精准服务,实行上下联动,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自贸区司法保障工作体系。
  
  在山东省自贸区规划期间,省法院就为青岛自贸片区所在地黄岛区人民法院申请获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针对济南片区跨区划设立的特点,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申请获批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集中管辖济南高新、历下、历城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2021年10月,青岛中院在青岛自贸片区设立巡回审判庭。2023年2月,青岛中院获批设立国际商事法庭。同期,青岛海事法院自贸片区审判区正式揭牌成立,这是全国海事法院首个自贸片区审判区,旨在发挥海事司法的独特优势,服务自贸区海洋经济集成改革。2024年8月,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人民法庭获批设立,专业化审判迈出新的一步。经过持续努力,已实现对涉自贸区案件的相对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
  
  自2019年8月以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65583件,审结60661件,涉及五大洲3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省法院坚持推行精品审判,不断总结审判经验,形成了海上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办理意见等统一裁判规则。大力推动专业化审判,打造办案新模式,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建立了由“专业法官、专家陪审、专家咨询”组成的“三专合一”的审判模式,专门审理涉自贸区案件。青岛海事法院打造的“互联网+”船舶扣押拍卖管理平台,提高了涉案船舶处置效率,降低了处置费用,该做法入选我省自贸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获评法治日报2022年“智慧法院创新案例”。
  
  全省法院持续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加强与商务部门、自贸区管委会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好自贸区内纠纷预防、矛盾调处、风险防范等工作,推动形成自贸区建设工作大协同格局。青岛中院、黄岛区人民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建立了走访调研、信息共享机制。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山东海事局等单位,签署“创新提升、法智护航”共建协议,合力破解海事司法服务自贸区营商环境难题。青岛海事法院与青岛自贸片区管委会合作设立了“海员司法救助资金池”,采用资金先行垫付、债权转让等方式,及时解决外籍海员遣返等问题。
  
  全省法院依法支持仲裁机构、行业调解组织的创新发展,积极构建符合自贸区纠纷特点的多元解纷机制。省法院会同省司法厅先后印发了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工作措施,支持自贸区打造高水平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和一流仲裁机构。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联合公证机构,首创“诉前调解+赋强公证”金融纠纷化解新模式,该做法入选山东省自贸区第三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青岛中院与青岛仲裁委建立“法仲联动”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工作机制。烟台开发区人民法院为自贸区国际仲裁院设立常驻办公场所,配备辅助人员协助开展工作,已有90多起纠纷转入仲裁程序裁决。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坚决扛牢“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公正与效率相统一,积极回应自贸区建设中市场主体的司法关切和需求,更好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提升自贸区审判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推动自贸区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山东省实施自贸区提升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