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芸)为深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增强执法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邀请了人民监督员、公安侦查人员对一起开设赌场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该院未检承办检察官主持,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参加听证。听证会按照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公开听证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举行。
据承办检察官介绍,涉案未成年人小黄(化名)参与开设赌场,在赌场内充当放哨的工作,从中获利一千余元。承办检察官在审查该案时,发现该名未成年人在犯罪时的年龄存在疑问,经过自行侦查取证,最终确定该犯罪嫌疑人在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人,考虑到该名犯罪嫌疑人无违法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全额退还了非法所得,且有自首、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可能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具备有效考察条件,对其拟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通过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为检察机关作出决定提供多元的重要参考。
参会人员在听取案件情况和承办检察官的介绍之后,均同意对该名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在会上表态悔罪改过,其法定代理人也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会尽好监护责任,配合帮教工作。
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参会各方代表的意见和理由并记录在案,为案件最后处理作参考意见,参会人员对该院的不公开听证方式处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借此加深了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识,进一步了解了检察职能,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
下一步,黄梅县检察院将继续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将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彰显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和人文关怀,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