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干警带上“紧箍咒”
——新疆吐鲁番市中院确保“八小时之外”监督“不打烊”
山东法制传媒网:(高庆芳)为将教育整顿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筑牢制度的“笼子”,最大限度减少干警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近日,新疆吐鲁番市中院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法院干警在“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组织96名在职干警签订“八小时之外”行为自律承诺书,同时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谈心谈话、作出自律承诺,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延伸至干警“八小时”之外,从细微处入手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内防线”,确保八小时外监督“不打烊”。
《规定》从四个方面对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监督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监督内容。干警需从自觉预防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坚守保密工作纪律、自觉移风易俗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等9个方面进行自我约束、自我提醒。二是明确监督主体。构建起由机关、家庭及社会各方组成的的监督网络。三是明确监督责任。分管领导、党支部和部门领导对干警八小时之外失察、失管、失教负有领导责任。四是明确监督考核。将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规范执行情况与监督管理工作纳入法院考核考评、提拔任用工作,从而构建起全方位、立体式、强有力的监督网络,倒逼干警强化自律、相关领导强化干警监督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新疆吐鲁番市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