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米耶赛尔·赛米)为深入推进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伽师县人民法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自2020年1月至今,新疆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新收案件2034件,同比增长51.79%;结案1954件,结案率95.46%,同比增长45.82%。
一是“中心+诉调”无缝对接。成立伽师县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个人调解工作室、基层调解组织、诉讼服务中心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方式,调解员、法官和优秀法官助理以轮流值班方式入驻该中心进行接待当事人、化解矛盾、宣讲法律、解释诉讼程序等。与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交通大队等部门合力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建设,承担登记立案、诉前鉴定、诉调对接、速裁快审、执行立案等审判和服务职能。参与“访、询、调、仲、诉、解”全过程,打造联合调处、多元化解的“全流程”纠纷化解模式。截至目前,经中心速裁结案的民商事案件135件,通过中心诉前分流案件832件。
二是“调解+过程”全面覆盖。鉴定前置,对涉及身体权、财产权损害赔偿的案件,全面推行诉前鉴定,交通事故和保险合同案件诉前鉴定实现100%。加强诉前调解,推行“全员参与、调裁一体”工作模式,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与司法局对接,指派5名调解员进驻人民调解工作室,与乡镇专职调解员协调对接,今年以来,通过诉前调解化解各类纠纷1178起。注重诉中调解,案件受理前后,承办人员认为适宜调解或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引导调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同时,对于申请执行的案件,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坚持做到思想疏导和强制执行相结合、严肃执法与礼貌执行相结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结合,从着力做好当事人及其亲入手,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强化执行和解,自2020年初以来促成执前和解173件。
三是“分流+专办”分类施策。简案快办,坚持“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迅速化解纠纷。今年以来民事速裁结案832件,结案率95.97%,其中15天内结案630件,占比65.43%。刑事速裁结案79件,结案率100%,所有刑事速裁案件都达到10天内结案标准。加大小额诉讼程序适用力度,标的额2万元以下的全部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类案专办,成立速裁团队,审理民间借贷、交通事故、买卖合同、危险驾驶罪及交通肇事罪等案件。与保险公司进行对接,引入行业调解,促进保险合同类纠纷快速化解、及时理赔。难案合办,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建立联防、联控、联解机制。
今年1-9月份,伽师法院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100%,平均办案周期16.3天,同比下降5.8天。(新疆自治区伽师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