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黑龙江:(朱善永 孙艳林)按照《黑龙江省“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和上级检察院的部署,为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亮剑护河”专项行动,2020年7月6日至7月17日,与海林市河湖长办、海林市河道管理站组成联合调查组,在全市8个乡镇、4个林业局、2个国有农场、20多个林场、60多个村屯、13条河湖管理范围内,共同开展了“亮剑护河”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共巡查了牡丹江、海浪河、莲花湖等主要河道堤防和水利工程270多公里,联合执法机关巡查河道、湖泊13处,督促整治水源地保护区5处,清除固体堆放物6吨,拆除违建物5处,磋商解决问题20余件。重点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水源地固体废物、垃圾污染、非法采砂及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等。
据悉,在此次联合检查行动的推动下,相关行政机关积极整改,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督促行政机关拆除私搭乱建 3个、违规鱼池3个,对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的责令限期清除,对河道非法采砂限期恢复原状,极大惩治和震慑了违法犯罪份子,有效改善了当地群众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大为改观。
目前, 海林市检察院正以此次“亮剑护河”行动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与保障民生、服务“六稳”“六保”的工作落实。一是以问题为导向,紧盯河湖四乱等问题,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二是与“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相结合,进一步推动制度探索创新,落实“河湖长+检察”机制,在办案中进一步研究推动河湖综合治理长效方案;三是要着力打通河湖治理“最后一公里”,确保“亮剑护河”行动取得实效,用“检察蓝”守护“河湖蓝”理念,夯实“美丽海林”河湖生态底色。(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